|跨黨派罕見聯合,共和黨四人倒戈
四名共和黨參議員——蘭德保羅(Rand Paul)、穆爾科夫斯基(Lisa Murkowski)、柯林斯(Susan Collins)及卡西迪(Bill Cassidy)——於本次投票中與民主黨議員聯合支持決議。另一邊廂,民主黨參議員費特曼(John Fetterman)則是本黨唯一投下反對票者。此外,共和黨參議員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及麥科米克(Dave McCormick)因缺席未能出席投票,而兩人過去均反對推進同類戰爭授權決議,其缺席間接促成決議獲得通過。
眾議院本月較早前已以215票對208票通過同一項決議,亦有四名共和黨議員加入民主黨陣營投下支持票。特朗普當時在Truth Social上發文斥責該四人是「嘩眾取寵者」,並稱其行為「不愛國」。自伊朗戰爭開打以來,參議院已就伊朗戰爭授權問題進行了第10次表決。
|決議效力有限,法律地位存爭議
決議雖已獲國會兩院通過,其法律效力卻受到質疑。由於本次決議性質為並行決議(concurrent resolution),無需送交總統簽署,因此亦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白宮官員在回應BBC時指出,停火已於4月7日生效,目前並無美軍參與的實際敵對行動,並強調決議的通過源於共和黨議員的缺席。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主席、愛達荷州共和黨參議員里希(Jim Risch)亦認為決議不會產生實質影響,並指特朗普不會理會此舉。
1983年,美國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裁定,立法行為若要在國會以外產生法律效力,一般須經兩院通過並送交總統簽署或否決。惟決議支持者認為,戰爭授權決議屬特殊情況,理由是《憲法》明確將宣戰權賦予國會,而非總統,此問題至今從未由最高法院作出明確裁定。眾議院一名民主黨助理向CNN表示,相信決議具有約束力,具體的法律問題有待釐清。
|國會兩院未獲知情,談判前景存疑
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凱恩(Tim Kaine)是推動本次戰爭授權決議的領軍人物,他在投票前表示:「國會擁有的最莊嚴權力,是宣戰的權力,而這個權力屬於國會,而非總統。」他另向記者指出,即使美國已與伊朗達成協議,推動決議通過仍有必要,以確保未來重啟戰事前國會能夠參與決策。威斯康辛州民主黨參議員鮑爾溫(Tammy Baldwin)則在投票前批評稱,這場戰爭對美國人民有害,並指國會本應在數月前採取行動。
目前,美國已與伊朗就停止敵對行動達成諒解備忘錄,並由兩國元首於上週在凡爾賽宮(Palace of Versailles)簽署。依據備忘錄,雙方在60天內就終止伊朗核計劃展開更廣泛談判,而副總統萬斯(JD Vance)正率領美國代表團在瑞士(Switzerland)處理懸而未決的爭議。然而,國會領袖僅於備忘錄達成後才獲知消息,且至今幾乎未獲任何落實細節。
|核計劃談判說法相互矛盾
特朗普在社交媒體上表示,伊朗已「完全同意最高級別的核查」,稱此為重大讓步。惟伊朗官員隨即否認,指核計劃問題並未在週末於瑞士舉行的詳細會談中作出討論。面對雙方說法截然相悖,特朗普表示,美軍將繼續在該地區保持部署,以便在必要時迅速重啟對霍爾木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的軍事封鎖,惟他稱此情況「極不可能」發生。目前,美國在中東地區仍駐有50,000名士兵,包括陸軍傘兵、兩艘航空母艦及其他海軍艦艇上的海員及空軍人員,以及逾5,000名海軍陸戰隊員。五角大廈(Pentagon)亦於同日向國會申請約800億美元的撥款,其中大部分用於支付伊朗戰爭開支。
|共和黨內部裂痕,中期選舉壓力升溫
本次投票亦揭示共和黨內部的深層矛盾。此次決議之所以獲得通過,部分原因在於共和黨就伊朗戰爭所面臨的政治壓力日益沉重——民調顯示戰爭極不受歡迎,而今年11月的國會中期選舉將決定共和黨能否守住在兩院的微弱多數席位。部分共和黨議員已公開表達對戰爭的經濟代價、目標模糊及地區局勢擴大化風險的憂慮。反對本次決議的共和黨議員則認為,由於敵對行動已基本停止、目前受停火協議約束,決議意義不大。
美以聯合打擊伊朗行動始於2月28日,特朗普此後從未向國會尋求授權。此次參議院決議雖不具法律約束力,卻標誌著自1973年尼克遜政府與國會就越戰爆發授權之爭以來,美國立法機關首度以最正式方式向行政當局宣示戰爭決策的憲法權力歸屬。